(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
總綱
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産主義。
中國共産黨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爲自己的行動指南。
馬克思列甯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規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確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中國共産黨人追求的共産主義最高理想,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曆史過程。堅持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基本原理,走中國人民自願選擇的適合中國國情的道路,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必將取得最終的勝利。
以毛澤東同志爲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把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甯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産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在毛澤東思想指引下,中國共産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鬥爭,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成立以後,順利地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了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發展了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和文化。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爲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開辟了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逐步形成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相結合的産物,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産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引導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斷前進。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同志爲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加深了對什麽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和建設什麽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的認識,積累了治黨治國新的寶貴經驗,形成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對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反映了當代世界和中國的發展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推進我國社會主義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強大理論武器,是中國共産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爲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深刻認識和回答了新形勢下實現什麽樣的發展、怎樣發展等重大問題,形成了以人爲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重大成果,是中國共産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堅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實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長期堅持并不断发展。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領導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時代。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這個文化,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爲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曆史任務,實現“兩個一百年”奋斗目标、實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奮鬥。
我国正处于并将長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經濟文化落後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曆史階段,需要上百年的時間。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從我國的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長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務,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實現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堅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堅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必須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各項工作都要把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産力,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爲總的出發點和檢驗標准,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做到發展爲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紀,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必須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在新世紀新時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強國。
中國共産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爲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
中国共产党在領導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堅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強國战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爲第一生産力的作用,充分發揮創新作爲引領發展第一動力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國民經濟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個過程中,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産階級自由化。
堅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強國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從根本上改革束縛生産力發展的經濟體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此相適應,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和其他領域的改革。要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開放應當大膽探索,勇于開拓,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實踐中開創新路。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衆自治制度。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實現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領導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強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設,堅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強精神,抵禦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掃除各種社會醜惡現象,努力使我國人民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人民。對黨員要進行共産主義遠大理想教育。大力發展教育、科學、文化事業,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繼承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爲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強人民群衆獲得感,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野踩屠妗⑽:ι缁嵛榷ê途梅⒄沟姆缸锘疃头缸锓肿,保持社会長期稳定。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複爲主的方針,堅持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著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實現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國共産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加強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切實保證人民解放軍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在鞏固國防、保衛祖國和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中國共産黨維護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積極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國共産黨同全國各民族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團結在一起,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各民族的愛國力量團結在一起,進一步發展和壯大由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愛國者組成的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加強全國人民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團結。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長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國共産黨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積極發展對外關系,努力爲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爭取有利的國際環境。在國際事務中,堅持正確義利觀,維護我國的獨立和主權,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系。不斷發展我國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關系,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按照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幹涉內部事務的原則,發展我黨同各國共産黨和其他政黨的關系。
中國共産黨要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奋斗目标、實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須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以黨的政治建設爲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欢咸岣叩车拇丛炝、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領導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實現以下五項基本要求:
第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黨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長期堅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錯誤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領導班子建設,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培養和造就千百萬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從組織上保證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貫徹落實。
第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黨的思想路線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全黨必須堅持這條思想路線,積極探索,大膽試驗,開拓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第三,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衆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衆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衆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堅持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系、利爲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衆,淩駕于群衆之上。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衆,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衆。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群衆聯系問題是關系黨生死存亡的問題。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群衆路線,一切爲了群衆,一切依靠群衆,從群衆中來,到群衆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爲群衆的自覺行動。
第四,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衆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領導,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堅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五,堅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長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堅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紀律性,在党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領導机关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别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堅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領導。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領導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領導经济建設,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監察機關,經濟、文化組織和人民團體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黨必須加強對工會、共産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群團組織的領導,使它們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衆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領導体制,改进領導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奮鬥。
第一章 黨員
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産黨。
第二條 中國共産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産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實現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國共産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産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J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
。ǘ┕岢怪葱械车幕韭废吆透飨罘秸、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設,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ㄈ﹫猿贮h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ㄋ模┳跃踝袷氐车募o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務。
。ㄎ澹┚S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爲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ㄆ撸┟芮新撓等盒\,向群衆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衆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衆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衆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産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爲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第四條 黨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⒓狱h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ㄈ⿲h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ㄎ澹┬惺贡頉Q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邳h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爲他作證和辯護。
。ㄆ撸⿲h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複。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第五條 發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
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爲正式黨員。
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曆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並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
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征求黨內外有關群衆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爲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上級黨組織在批准申請人入黨以前,要派人同他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
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紀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
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爲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爲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爲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爲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爲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八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衆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衆監督的特殊黨員。
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爲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
第十條 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ㄒ唬h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ǘh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産生。
。ㄈh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産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産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四)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五)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h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于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第十一條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産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産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如果發生違反黨章的情況,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調查核實後,應作出選舉無效和采取相應措施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布執行。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第十二條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産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
第十三條 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
在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可以派出代表機關。
第十四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實現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關部委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巡視工作。
黨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條 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對同下級組織有關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在通常情況下,要征求下級組織的意見。要保證下級組織能夠正常行使他們的職權。凡屬應由下級組織處理的問題,如無特殊情況,上級領導機關不要幹預。
第十六條 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的黨組織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爲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
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第十七條 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黨員個人代表黨組織發表重要主張,如果超出黨組織已有決定的範圍,必須提交所在的黨組織討論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事後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淩駕于組織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設,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紀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
第十九條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第二十條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ㄒ唬┞犎『蛯彶橹醒胛瘑T會的報告;
。ǘ審查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ㄋ模┬薷狞h的章程;
。ㄎ澹┻x舉中央委員會;
(六)选举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産黨。
第二十三條 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産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每屆中央委員會産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産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爲止。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黨組織,根據中央委員會的指示進行工作。中央軍事委員會負責軍隊中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對軍隊中黨的組織體制和機構作出規定。
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
第二十五條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大會,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會,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由同級黨的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經上一級委員會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同級黨的委員會決定,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六條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ㄒ唬┨『蛯彶橥段被岬谋ǜ妫
(二)審查同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ㄈ┯懻摫镜貐^範圍內的重大問題並作出決議;
。ㄋ模┭【偻兜车奈被,选举同级党的紀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條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分別由上一級委員會決定。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出缺,由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同級黨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級黨的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八條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准。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在下屆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經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務委員會産生爲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第二十九條 黨的地區委員會和相當于地區委員會的組織,是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在幾個縣、自治縣、市範圍內派出的代表機關。它根據省、自治區委員會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
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
第三十條 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衆的意見。
第三十一條 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産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戰鬥堡壘,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務是:
。ㄒ唬┬椭葱械车穆废、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務。
。ǘ┙M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进“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ㄈ⿲h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紀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聯系群衆,經常了解群衆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衆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衆的思想政治工作。
。ㄎ澹┏浞职l揮黨員和群衆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産、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ㄆ撸┍O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衆的利益。
。ò耍┙逃h員和群衆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
第三十三條 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衆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企業重大事項。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團組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衆,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領導工会、共青团等群團組織,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務,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四條 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衆、宣傳群衆、凝聚群衆、服務群衆的職責。
第六章 黨的幹部
第三十五條 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誠幹淨擔當。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爲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實現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黨重視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幹部,特別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
黨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
第三十六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黨員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水平,帶頭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ǘ┚哂泄伯b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
。ㄈ﹫猿纸夥潘枷耄瑢嵤虑笫,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ㄋ模┯袕娏业母锩聵I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衆,堅持黨的群衆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衆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爲。
。﹫猿趾途S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條 黨員幹部要善于同黨外幹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
黨的各級組織要善于發現和推薦有真才實學的黨外幹部擔任領導工作,保證他們有職有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三十八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産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
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于繼續擔任工作的幹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第七章 党的紀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紀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爲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務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紀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紀律的约束。
第四十條 党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组织紀律、廉洁紀律、群众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紀律处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爲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爲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紀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條 對黨員的紀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堅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采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第四十二条 對黨員的紀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紀律检查委员会審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紀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紀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上述處分,必須經過上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嚴重觸犯刑律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其黨籍;嚴重觸犯刑律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同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開除其黨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堅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紀律方面失职,必須問責。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審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紀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領導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紀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領導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紀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的領導。
党的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紀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紀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紀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紀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紀律检查组。紀律检查组组长參加駐在部門黨的領導組織的有關會議。他們的工作必須受到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支持。
第四十六條 党的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務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党的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衆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检查和处理黨的組織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紀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紀律的行爲,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務委員的,报告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審查的,由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紀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紀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紀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紀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紀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紀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黨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領導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領導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務,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領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做好幹部管理工作;討論和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務;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第四十九條 黨組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還可以設副書記。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領導。
第五十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領導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務,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黨和共産主義青年團的關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領導的先进青年的群團組織,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領導。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領導,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領導。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領導,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企業事業單位的團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
第五十三條 中國共産黨黨徽爲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第五十四條 中國共産黨黨旗爲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
第五十五條 中國共産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産黨的象征和標志。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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