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解放日報·上觀新聞
黨的二十大新聞中心17日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中央紀委副書記、國家監委副主任肖培,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徐啓方,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介紹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幹部“能下”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青年報記者提問,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規定明確指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的問題。幹部“能下”的主要情形都有哪些?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過程中,具體都有哪些舉措?
徐啓方說,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了新修訂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這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管黨治吏的重大決策。對于進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激勵廣大幹部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具有重要意義。規定明確問責、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辭職、職務任期、退休和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組織調整,聚焦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從政治表現、理想信念、鬥爭精神、政績觀、執行組織紀律、擔當作爲、能力素質、工作作風、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了15種情形。
他指出,規定進一步優化對于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有關核實認定和調整程序,完善了有關調整安排方式,重點措施包括以下6個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爲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深入了解幹部的政治表現、能力水平、工作實際、作風狀態、群衆口碑。
二是堅持在重大任務、重大鬥爭一線考察識別幹部,在實戰考驗中辨別高下,區分優劣。
三是加強綜合分析研判,用好幹部考核考察、巡視巡查、審計、統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民主評議、信訪等方面成果,動態掌握幹部現實表現。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把規定執行情況納入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報告”“兩評議”,巡視巡查、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內容,納入黨委黨組書記年度考核述職內容。
五是建立及時報備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級報備上年度相關情況,推進能上能下常態化。
六是加強輿論宣傳,推動形成有利于能上能下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中組部通報“從嚴治吏”系列措施
在回答記者關于幹部監督管理具體舉措及其成效的問題時,徐啓方說,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從嚴治黨的關鍵是從嚴治吏。十八大以來,組織部門緊跟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以嚴的標准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打出一套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組合拳。
第一,不斷完善中國特色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把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納入全面從嚴治黨整體設計,全面開展抽查核實,將抽查比例由每年3%到5%提高到10%,對領導班子換屆提名人選全部查核,在二十大召開前對中管幹部全覆蓋查核一遍。
第二,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2015年開始,全國共對4700多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進行規範。集中規範結束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規定,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機制。這項工作對規範權力運行、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具有重要意義,贏得廣大幹部群衆的擁護支持。
第三,深化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和巡視整改。十九大以來,結合中央巡視對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200余家中央單位開展全覆蓋選人用人專項檢查,每年對省區市和中央單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測評。2021年度,幹部群衆認爲“本地本單位選人用人好”的比例比2013年度提高了23個百分點,呈持續上升態勢。
第四,打出專項整治組合拳。以專項整治爲突破,強有力地解決了一批老大難問題。比如開展“三超兩亂”問題專項整治,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制定裸官任職崗位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明確提拔限制和崗位限度,要求開展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照專項治理,對違規行爲嚴肅處理。還比如,對中管經營單位逃逸式辭職、違規安排近親屬在本系統從業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
徐啓方表示,下一步我們將以學習貫徹二十大精神爲重點,堅定不移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全面推動幹部管理監督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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